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检察院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检察动态 > 检察动态

检察为民办实事 | 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助力共享电动车安全畅行

来源:东营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1-08-11    浏览次数:0

DSC07044.jpg

DSC07062.jpg

DSC07071.jpg

DSC07076.jpg

    近日,东营区检察院在办理马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时发现,共享电动车在东营区投放数量日趋增多,虽在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存在监管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主要表现在:辖区内驾驶共享电动车普遍存在未佩戴安全头盔问题、部分共享电动车未完成挂牌登记、未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不力。

    8月10日下午,为进一步规范共享电动车发展,预防和减少涉共享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东营区检察院经充分调研,从增强监管意识、严格登记管理、完善保险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协作配合五个方面制作了规范共享电动车监管、运营的检察建议,并向监管部门和企业主体公开送达,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

    公开送达现场,检察官向被建议单位人员当面宣读检察建议书,建议由监管部门牵头与哈啰出行联合对辖区内共享电动车加装安全头盔,降低驾乘人员事故伤亡风险;交管部门与企业配合,确保已投放共享电动车完成车牌登记并纳入交通管理处罚范围;企业应积极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完善骑行人、事故第三者保险救济机制;加大路面执勤执法力度,在辖区主要路口、路段着重劝导查处无牌、逆行、闯红灯、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三被建议单位应建立联合工作机制促进共享电动车健康发展。

    随后,检察官就检察建议的相关规定、落实及回复时限等进行阐释,获得了被建议单位的理解和认可。被建议单位均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协作,通过不断提高安全头盔配备比例、完善挂牌登记、提升软件提醒宣传效果等方式营造规范、有序、健康的共享单车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下一步,东营区检察院将践行能动司法检察理念,深耕监督主业,通过检察建议的形式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使之成为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各行业各单位的有力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