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会上,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获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协作配合,从严从快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主动参与综合治理,推动了专项斗争在检察环节深入开展。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担当。坚持“高位部署、靶向监督、强化配合、源头管控”一体化工作机制,建立扫黑除恶专案办理中心,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专案组、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细化内部协调,夯实工作基础。班子成员主动发挥“头雁效应”,3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和首起重大涉恶案件分别由检察长和副检察长主办。办理的吴长伟等2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批典型案例并被省检察院人大报告采用。
加强司法办案,确保打击效果。严格落实“一个不凑数,一个不放过”的要求,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采取驻扎式提前介入,保证侦查取证方向,提高工作效率。三年来,共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31件184人,审结率100%,全部做到诉判一致。工作经验《以“三强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提升”》被省检察院转发。
加强外部协调配合,增强斗争合力。建立中心城区检察长·公安局长·法院院长论坛,畅通检警法沟通机制,及时解决普遍性、突出性问题。与辖区各公安分局会签《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同步引导实施办法》,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掌握涉黑涉恶案件的侦查动态。落实案件汇报会商协调机制,对疑难问题和办案进度定期向省、市检察院扫黑办汇报。
积极参与源头治理,强化综合整治。延伸监督,建立检察建议全覆盖综合治理机制。对各行业领域监管的“痛点、难点、堵点”深入梳理、深挖起底,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在办理“3、01”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经认真分析银行内部“车贷”业务流程和资格审查规定,发现银行资料审核不严、监管不到位、人员疏于管理等问题,以公开宣告的方式向有关银行发出检察建议,推动了问题解决,堵塞了管理漏洞,工作经验被高检院转发。
荣誉既是动力,也是新的起点。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传达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彰大会精神,坚持打好扫黑除恶“常规战”,努力为推动更高水平平安东营区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Copyright 2014 东营市东营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12832号
声明:未经书面协议或本院书面许可,任何个人禁止打印、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