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检察动态 > 检察动态
2020年11月11日上午9时,由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东营石油分公司原经理助理韩伟梁(副处级)涉嫌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在东营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底至2013年1月,被告人韩伟梁利用担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青岛石油分公司经理助理、副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供稿 第一检察部)
Copyright 2014 东营市东营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12832号
声明:未经书面协议或本院书面许可,任何个人禁止打印、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