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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检察院召开检察官业绩考评中期测试总结会议

来源:东营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0-10-09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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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日下午,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在案件质效管控中心召开检察官业绩考评中期测试总结会议,检察官业绩考评委员会全体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会。

    按照高检院、省院部署安排,东营区检察院成为全省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试点基层院之一。动员会议召开后,东营区检察院迅速成立检察官业绩考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第三检察部与政治部集中力量、分工协作,深入贯彻高检院、省院相关文件精神及市院指导意见,本着公平公正、客观评价、合理易行的思路和原则,在充分调研东营区检察2017年至2019年办案情况基础上,制定了东营区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

    为充分发挥检察官业绩考评和上级院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突出实绩、激励检察官担当作为,强化检察官队伍建设,引领检察官主动参与、积极投入,东营区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有几项创新点一是增加集体贡献度评价。根据市院年底对县区院工作评价、对口业务考核名次,对所在部门或条线的检察官分别加分,激发检察官集体荣誉感。二是突出对办案质量和“三个效果”的评价。在业务工作质效评价中,围绕服务大局、办案“三个效果”设置考评指标,激励检察官提升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三是业绩考评与综合考核办法相结合。综合考核办法中设置业务素能考核、综合履职考核及职业操守考核,业务素能评价内容包括“一篇调研报告、一篇理论文章、一堂理论授课、一次业务沙龙、一件精品案件、一个案例剖析、一份经验材料、一项创新成果、一项服务举措、一份检察建议”(简称“十个一”),旨在提升检察官综合素能。

    会议对试点以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通报了上半年检察官业绩考评试运行情况,与会人员进一步讨论修改了实施细则的内容。下一步东营区检察院将在以下几个方面持续用力,争取业绩考评内容、程序、信息化建设更加完善:

▶  一是努力打造检察机关绩效考核基层样本。根据上级新要求,充分吸收各地实践经验,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样本。充分考虑各业务条线工作特点,广泛征求员额检察官意见建议,使得东营区检察院业绩考评实施细则更具可行性;

▶  二是强化业绩考评导向作用,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开展业绩考评工作的目的不是在考评,而是在“业绩”,对于检察官来说最重要的“业绩”就是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要让检察官沉下心来、融入进去,通过阶段性的试运行发现自己工作中的问题、发现检察官之间各部门之间的差距,共同实现全院“业绩”的提升;

▶  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为业绩考评提供技术支撑。高检院、省院在业绩考评试点工作初期即提出可以同步进行信息化手段辅助的意见,下一步要在省院、市院指导下完善信息化辅助手段,给东营区检察院业绩考评工作插上信息化的“翅膀”,进一步提高东营区检察院业绩考评效率。

 


(供稿  第三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