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5日上午,由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吴某某、杜某某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东营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吴某某、杜某某非法储存、倾倒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除应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当承担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故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供稿 第二检察部)
Copyright 2014 东营市东营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12832号
声明:未经书面协议或本院书面许可,任何个人禁止打印、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