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联合烟台龙口市院开展异地帮教活动
来源:东营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0
近期,烟台龙口市院依法对一起强奸案件的涉罪未成年人阿华(化名)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因阿华家住东营区,为更好地开展后续观护帮教和跟踪回访,我院受龙口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阿华开展监督帮教。
为进一步提高涉罪未成年人的精准帮教效果,8月27日,我院与团市委权益部、齐家社工召开见面会,共同签订帮教协议。在开展深入的交流后,针对阿华特殊的成长背景以及其兴趣爱好量身定制了一系列符合其身心特点的帮教计划,就阿华下一步回归社会提供社会工作服务。
该案是我院首次承接的异地帮教案件,也是首次借助社工力量开展观护教育的案件。今后,我院将继续探索和完善涉罪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搭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化支持体系,为涉罪未成年人重返社会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第一检察部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