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某等5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提起公诉
来源:东营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0
7月24日,我院对胡某某等5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向东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查认定:2014年12月,被告人胡某某注册成立东营广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先后任命徐某、刘某为总经理,任命姚某、李某为区域总监,并聘用多名业务员,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采用发放传单、业务员推介等多种方式,通过签订借款合同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经司法审计,东营广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自成立至2018年9月6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金额高达4.8亿元,未兑付金额高达2.1亿元,涉及集资参与人3060人。
(第一检察部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