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依法对“3.01”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起公诉
来源:东营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0
6月14日,我院审查的“3.01”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依法向东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该案于2018年12月3日由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期间延长审查起诉期限3次,退回补充侦查2次,移送侦查卷宗六百余本。经审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以来,多次组织涉案人员有组织地以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51起,其中非法拘禁罪15起、寻衅滋事罪6起、敲诈勒索罪26起、诈骗罪1起、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1起、骗取贷款罪1起、非法侵入住宅罪1起,并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攫取非法利益,对东营市汽车贷款行业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危害性极大。
自受理该案以来,我院调度多部门联动,由冯宗利副检察长牵头迅速成立专案组。面对堆积如山的案件卷宗、案情复杂的案件事实、恶劣诡辩的犯罪嫌疑人和饱受迫害的数千名被害人,专案组成员坚定信念、放弃周末和休假,加班加点、细致入微、攻坚克难,历时六个半月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实现阶段性胜利。接下来,专案组将再接再厉,全力做好开庭准备,为案件顺利审判夯实基础。
(扫黑办 供稿)
